东方末白 发表于 2017-9-6 21:33:57

财富佳苑烂尾楼,逼迫业主走上辛酸的维权路

本帖最后由 风之羽翼 于 2017-9-7 12:50 编辑

财富佳苑再度停工,几百业主无奈,挥泪走上维权路

yuan1987325 发表于 2017-9-8 11:35:09

财富佳苑业乱尾政府是有很大责任的。一、没有完全缴纳土地出让金就让开发公司进行土地开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十五条规定:“土地使用者必须按照出让合同约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未按照出让合同约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土地管理部门有权解除合同,并可以请求赔偿。”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55号发布)第十四条规定:“土地使用者应当在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60日内,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逾期未全部支付的,出让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可请求违约赔偿。土地使用者在约定期限内支付完土地出让金后,按照《土地登记规则》第二十六条的规定:“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受让方应当在按出让合同约定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三十日内,持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支付凭证申请国有土地使用权设定登记。”按此规定,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办理土地使用证必须出具两份文件,即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支付凭证,这两者缺一不可。由以上分析我们可以看出,土地使用证必须在土地使用者缴纳完土地出让金后才能办理,县国土局不能在企业还未缴纳完土地出让金的情况下为其办理土地使用证(这条城建局存在违法性,违规办理土地使用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土地使用权抵押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土地登记规则》第二十九条规定:依法抵押土地使用权的,当事人应当在抵押合同签订后十五日内持抵押合同以及有关文件申请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从这些规定我们不难看出,抵押登记是土地使用权抵押的法定生效要件,银行在为企业办理抵押贷款时,只有当双方当事人到相应管理机构办理抵押登记后,抵押才生效和受法律保护(银行违规办理按揭)。二、城建局违规发放预售证。理由: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四条一、行政许可的条件:符合《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五条条件1、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2、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3、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 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 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经 确定 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三、城建局、银行违反云南省《云南省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办法》相关规定。违反的有:第十条预售人应将预售款全部存入专用账户,在项目竣工备案前,只能用于支付本项目的工程款、建筑材料、配套设施、设备等款项、法定税费和到期的银行贷款。第十三条预售人应按期向监管部门申报建设工程完成的进度以及银行出具的预售款资金收缴、支出对账单。监管部门应对各建设项目的商品房预售与其预售款入账情况、建设工程进度与工程建设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管。第十六条商品房预售行政主管部门违反本办法缺乏监管或违法监管,造成预售款被挪用的,应按法律法规规定对责任人进行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十七条监控银行违反本办法第十二条规定,擅自拨付商品房预售款,或者不按要求拨付,造成预售资金被挪用,导致工程无法竣工的,承担相应约定的责任和法定责任。第十条预售人应将预售款全部存入专用账户,在项目竣工备案前,只能用于支付本项目的工程款、建筑材料、配套设施、设备等款项、法定税费和到期的银行贷款。

把酒问青天 发表于 2017-9-8 12:39:46

满目疮痍,尽显沧桑……

把酒问青天 发表于 2017-9-7 13:18:50

zgx540612 发表于 2017-9-7 13:16
怕是“空手套白狼”吧?

纠正一下:业主是羊{:mocs_15:}

大卫.沧浪 发表于 2017-9-7 12:39:07

本帖最后由 大卫.沧浪 于 2017-9-7 12:50 编辑

123789 发表于 2017-9-7 11:25
严查责任人,原来开发公司老总是不是摇身一变又去哪了当官去了!
开发公司空手扑蚂蚱。

把酒问青天 发表于 2017-9-6 23:03:35

一条彩虹两个烂尾楼,好巧都与陆良城市开发公司有关,又好巧:开发公司是住建局直属的单位,至今人事都是住建局管理,说明了什么?!土地拍卖是由哪里操盘?如何会在土地出让金不到位的情况下、以及五证不全的情况下,默许"财富佳苑"开发出售商品房?!如今业主无奈之下,只有请求政府为民做主,可是一等近两年了。政府时常讲的安居工程,可财富佳苑业主无居可安、心难安啊!

花卫军 发表于 2017-9-6 21:44:54

又停工了,什么时候才盖的好!{:tongue:}

东方末白 发表于 2017-9-6 21:45:54

最快五年,最慢二十年

hahaha123 发表于 2017-9-6 22:04:10

本帖最后由 hahaha123 于 2017-9-6 22:19 编辑

辛辛苦苦买套房,没想到他妈一等五年都没能交房,城建局不作为勾结开发商欺骗善良的业主,悲剧的业主多次到县政府信访办反映该情况可一直没能得到任何实质回复,财富家园就像一个毒瘤深深的扎进了陆良人的心里,这么大的一个臭名昭著的烂尾楼几年来没人管没人问,任由开发商太国荣这个孙子拿着业主的钱逍遥法外,县政府真的让我们失望透顶,这个社会就是这么欺软怕硬,法律真的就是个

萌灬小奇 发表于 2017-9-6 22:53:06

盖盖停停、政府也拿不出钱了

更愣绊倒 发表于 2017-9-7 00:50:08

不是距离最后交房只有250天了吗?

不高兴! 发表于 2017-9-7 00:55:28

呵呵,现在忙着评地级市,烂尾了?自己想办法。

痴情司 发表于 2017-9-7 01:11:56

更愣绊倒 发表于 2017-9-7 00:50
不是距离最后交房只有250天了吗?

那种大标幅的 字都能信噶,

把酒问青天 发表于 2017-9-7 07:44:53

补充几张图片:陆良县城最大的牛皮癣,业主心中永远的痛!
页: [1] 2 3 4 5 6 7
查看完整版本: 财富佳苑烂尾楼,逼迫业主走上辛酸的维权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