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95785746
发表于 2014-6-19 00:32:18
有个毛用,乌龟忽悠王八,都是用形式主义走形式......
黄三
发表于 2014-6-25 19:26:32
抓贼的反被抓,谁还敢抓贼?
lkh31520
发表于 2014-6-27 19:49:04
烧饵块先生的群众路线践行的很多好嘛{:qinqin:}
孤单的影子
发表于 2014-6-29 20:02:23
其实大家还是要相信公安机关,当然也不是说每一件案子发了都能破获,但是只要有破案条件的,无论案值或是损失大小,公安机关一定会竭尽所能为老百姓挽回经济损失,所以对于盗窃一类的案件,受害人还是要去公安机关报案。
前段时间陆良县公安局龙海派出所就查获了数辆疑似被盗机动车,有的还是新买不久的,但是苦于受害人没有在公安机关报案,失主现在都还无法查找。
2549289110
发表于 2014-6-30 12:25:13
这个问题无语、不想多说、
、淡笑这温柔
发表于 2014-7-2 09:46:32
这份案件,警察都怕是走个形式,搞个登记,反正也别指望能找得回来。又不是电视剧的剧情。
壹扬广告
发表于 2014-7-2 20:30:43
其实小偷现在基本都明目张胆的偷了,只要被偷的人没看到就行,其它人,无所谓,看到了,也不会说。大家都怕惹祸上身,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所以就形成了现在这种风气了。加上现在的法律也补健全,很多帮忙抓贼的,最后给人说是贼,有的是帮忙抓贼,最后自己受伤,被偷的人影都找不到了,这些事情很多,导致现在的社会风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