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剑兰 于 2016-3-25 21:16 编辑
3月25日,陆良县公安局中枢派出所对抓获、投案自首的4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办理取保候审手续,在办理过程中,陪同他们的爸爸唉声叹气、羞愧难当,他们的妈妈暗自抹泪、伤心难过。 2月29日15时30分许,4名大莫古犯罪嫌疑人马某伙同马某某、左某某、戚某某等到陆良县中枢街道某海网吧内,对一名正在上网的劳某某持刀威胁、搜身抢走一部白色手机和300元现金。 左某某17岁,马某某15岁,马某16岁,戚某某17岁,4人本来还是未成年人,他们为什么要在网吧进行持刀抢劫。 原来,他们几人相约到县城玩耍上网,最后钱用完了,他们就动起了在网吧就地取财的歪念头,在网吧里现抢现用,这一幕恰好被网吧的监控探头如实记录了下来。 受害人事后报警,犯罪嫌疑人左某某,马某,戚某某相继落网,4人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之规定,涉嫌抢劫罪。因4人未满18岁,且到案后认罪态度好,民警根据情况对4人办理取保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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