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天的风 发表于 2012-5-8 01:04 我看楼主跟那女人差不多. 两口子为了25元不也跑到工商局去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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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孤一秋 发表于 2012-5-8 09:10 维护合法权益跟钱的多少没直接关系,现在国人什么都有,就是没道德、、、、、、
zihanxiaowu 发表于 2012-5-8 09:12 本身换货是没什么问题,主要是穿过的衣服不能换啊,穿过的还拿来换那卖给谁啊!
林苑 发表于 2012-5-8 08:28 支持楼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鄙视要5元钱的人,穿过了还不承认。
承上启下 发表于 2012-5-8 09:32 3包是7天包退 15天包换 1年包修补,谁是谁非哦,所以支持夏天的风,人家不合身嘛,没有穿过谁认得不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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